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
所谓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普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隐患风险等,向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发出的建设性意见,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形式,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就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完善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落地见效、强化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监督和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和细化。
《决议(草案)》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等重大问题;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管理中存在严重漏洞或者重大风险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同时,《决议(草案)》要求,对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情况要在司法建议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回复人民法院。被建议单位对司法建议不回复、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对于被建议单位不落实司法建议,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现重大损失的,监察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置。
实践中,司法建议在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刚性不强、管理不规范、回复采纳率不高等问题。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就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作出决议,是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全面充分履行司法建议职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化司法为民实践、推动法治荆门建设步伐、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公正司法质效提升。
据了解,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51件,收到回复45件,而且更多的是基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硬性约束,司法建议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