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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诈骗千余万元资金被判刑

作者: 伍华清   发布时间: 2014-06-25 10:58:14

   

 

近日,市中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骗取他人1424.2万元资金的女子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蒋某系浙江嘉善人,其在当地经营有嘉善吉达植绒有限公司、嘉善丽赐贸易有限公司、嘉善蒋家贸易有限公司等实业,上述公司在开办初期均能正常营业,并有盈利,但后期均未正常经营,案发前其个人及名下公司已背负巨额债务。20132月,被害单位荆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他人介绍,辗转联系上能低息办理汇票贴现业务的蒋某,委托其将该单位持有的3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无力归还巨额债务的蒋某接受委托时,即意图将贴现款用来偿债。218日、19日,蒋某将全部汇票办理贴现后,以银行不能如期办理贴现、贴现款暂未放出等理由骗取被害单位信任,隐瞒贴现款已实际放出的真相,将贴现款用于偿还债务或作为其他开支。在被害单位多次催讨下,蒋某支付了部分贴现款,但谎称银行在其不知情下扣缴了部分贴现款,并以承诺短期还款的方式拖延付款。至410日案发时,仍有1424.2万元贴现款无法归还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明知其有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仍以低息贴现为诱饵,隐瞒真相,骗取被害单位资金1424.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