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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解民忧 法官替困难户追回36万余元赔付款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21-06-04 15:55:11

     “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这笔钱。”5月26日上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团林铺镇朱店村11组村民李再江来到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办理了36万余元的交通事故案款签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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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8日晚7点40分左右,李再江在团林铺镇乡村道路上骑行两轮摩托车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越野车相撞,致李再江腿部受伤及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越野车行至路左导致事故发生,承担本起交通事故全责。

      因腿伤严重,李再江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6万余元。事故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李再江家境困难、无收入,且家有残疾女儿,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担任包联村第一书记的掇刀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庭长杨小瑜在该村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获知此事,联系协商越野车车主由对方垫付了所有治疗费。

      因赔偿协商不一致,今年3月,李再江将涉案越野车车主及投保的2家荆州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7.2万余元。在征得李再江同意的情况下,杨小瑜积极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团林法律服务所沟通对接,成功为李再江联系了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代其参与诉讼。此外,杨小瑜还对原本由原告李再江先期支付的6000余元案件受理费实行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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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城南法庭做出一审判决,判决2家保险公司赔偿李再江各项损失36.46万余元,并对李再江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减免2000元。判决后,杨小瑜积极奔走,耐心与2家荆州保险公司沟通,以真诚取得他们的信任,最终他们及时向法院支付了涉案的36.46万余元赔付款。
      5月26日当天,李再江将一面镶有“公正执法显正义,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杨小瑜手中。对于法官所做的一切,肇事方、越野车车主也备受感动,在领回垫付的16万余元医疗费后,主动拿出1万元补偿李再江。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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