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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中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4-08-16 14:42:4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荆门中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切实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通过规范评估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实行双向、分级评估。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向企业发送《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告知书》,指导企业填写《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主动听取企业自评意见,引导企业从经营风险、资金周转、劳动用工、信用评价、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影响自评,同时提出司法需求及对立案、诉讼服务、审判、保全、执行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市场主体的联系沟通,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然后由承办法官进行审查,结合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涉案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评估,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将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从高到低划分为严重影响、较大影响、较小影响、无影响四个等级,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司法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下一步,荆门中院将以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