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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出炉,钟祥法院这项改革榜上有名!

作者: 钟祥法院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12:54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其中,钟祥法院“执前和解机制前置”改革事项成功上榜,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近年来,钟祥市人民法院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持续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提质增效、方便群众办事上下功夫,努力为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探索执前和解新模式

以优解忧,请企“莫愁”

钟祥市人民法院以打造“莫愁办不成、莫愁办不好、莫愁办不快”的“莫愁+”营商环境为契机,创设执前和解机制,不断优化“一站式”解纷服务,以“快优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钟祥市人民法院执前和解机制系采用“执保+调解”模式。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案件首次立案前,法院“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进行甄别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执行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执前和解工作室,对存在财产转移风险的案件立即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确保被申请人财产不被转移的前提下,由执前和解工作室先行通过释法析理、厘清权利义务、告诫法律后果、发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预告书等方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组织双方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对达成和解意见的,可以协助当事人制作和解协议;对督促不能的案件,按规定及时立案强制执行。

开展“敲门问需”优服务

自上而下,合力联动

问需求、找良策、助发展。钟祥市人民法院在确定创设执前和解机制以后,迅速确定项目负责人员及团队,院领导多次带领工作团队前往兄弟法院调研先行经验、下基层征求辖区群众和法律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商讨论证,制定《钟祥市人民法院执前和解机制前置工作规程(试行)》,明确适用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等事项,为执前和解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掣肘于该院执行案件数量庞大、人手有限,钟祥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1+1+1+3”的人员配备模式,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人民调解员、三名书记员组成执前和解团队,员额法官负责组织工作室工作,书记员负责工作室日常事务工作。并在原有调解室基础上改建、调整,配置办公设备,作为执前和解办公场地,即执前和解工作室。

同时,为推动执前和解机制更高效运行,该院积极协调各部门联动,合作共进。一方面,保障法院内部部门运行顺畅,通过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立“执诉前调”案号,院党组协调立案庭与执行局,进行业务指导、沟通交流、平台共用,规范和解流程,且对需要进行执前保全案件,两个部门顺畅交接,缩短保全所需时限。另一方面,保障法院与相关单位合作联动,加强使用“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强化与市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建立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保缴存信息、纳税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的信息传输机制。

找准问题症结出实招

多措并举,纾困解忧

执前保全作保障。采用“保全+和解”模式,对存在财产转移风险的案件,“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在移送和解前即完成执保立案,在两个工作日内,提起财产查询并控制,为申请人商谈和解消除后顾之忧,保障申请人全力兑现。

限时督促提效率。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执前和解工作室,及时发起执前督促,小标的案件,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缩短权利兑现的时限。

免交费用减诉累。和解成功案件不转入执行程序,不再缴纳执行费用。

提前预警护征信。执前和解在进入执行程序前通知双方组织和解,发起执行督促,征信预警,和解成功即无需成为“被执行人”,更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执前和解机制以其效率高、减诉累、缓矛盾、护征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是钟祥法院将“末端治理”回溯至“源头治理”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执行困境的破冰突围。截止目前,执前和解中心发起286个执前督促,采取执前保全措施68件,督促和解115件,兑现金额750万元,节省执行费用9万余元,和解平均时限为3天。下一步,钟祥法院将以执前和解之机,激发钟祥法院之能,推动钟祥法院之进,砥砺钟祥法院之为,以敢闯敢拼之勇为湖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担当、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