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规定,按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行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2022】鄂法鉴2号)的要求,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2023年度评估机构的报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范围
1、注册地在荆门市辖区范围内的评估类机构自愿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报名。
2、注册在荆门市辖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自愿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具有两名及以上评估师的资质证件登记在该分公司。并要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院初审后报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所呈报的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入围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此次活动全程监督。
二、报名的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诉讼服务中心211室)。
3、报名材料:
(1)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应按说明装订成册(说明附后)。报名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入选备案资格;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1至3年入选备案的资格。
(2)中国房地产估价网上未查询到的机构不得报名,估价师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机构也不得报名,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资料的说明》(说明及样表附后)。
(3)申报机构需提交登记在机构的所有评估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
本公告将同步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联系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卢思源
联系电话:0724-2395259 监督电话:0724-2395020
附件:关于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