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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对节白蜡树 谢某被判刑两年八个月

作者: 李吉平   发布时间: 2014-09-01 15:20:27

   

   近年来,对接白蜡树因资源稀缺,价格不断攀升,巨大的利润空间也吸引了犯罪分子的目光,他们把罪恶的黑手伸向那些高价对接白蜡树,趁夜深人静之时,大肆盗挖、盗卖。20多岁的谢某就是这样的“盗树贼”。

   2012年7月初,谢某与“树贩子”范某、刘某密谋盗挖京山县新市镇圣境山寺庙的对节白腊树。同年7月的一天晚上,谢某伙同范某、刘某、杨某、李某(均已判刑)等带着联系来的20余名工人,窜至新市镇圣境山寺庙,将寺庙附近一棵对节白腊树挖出后抬下山,用货车运到天门市拖市镇销赃。谢某和杨某各分得赃款1000元、李某分得赃款500元,余下赃款除去工人工资和开销后,由范某和刘某平分。经物价鉴定,被盗的这棵对节白腊树价值2.6万元。没过几天的一个晚上,谢某与范某、刘某、杨某、李某等再次窜至新市镇圣境山寺庙,如法炮制,盗挖两棵对节白腊树,运到孙桥镇以5万元的价格销赃。谢某和杨某、袁某各分得赃款1000元、李某分得赃款500元,余下赃款除去工人工资和开销后,由范某和刘某平分。经物价鉴定,被盗两棵对节白腊树价值5.3万元。同年8月11日晚上,被告人谢某伙同范某、余某(已判刑)、李某窜至新市镇圣境山寺庙,盗挖了两颗对节白腊树,运到天门市拖市镇销赃。经物价鉴定,被盗两棵对节白腊树价值2.6万元。

   另外,谢某在2012年7月至8月间,还三次伙同他人,在新市镇、石龙镇等地盗挖对节白腊树12棵,总计9.81万元。多行

   不义必自毙。2012年7月30日晚,谢某伙同范某、刘某等盗挖石龙镇倒灌溪村一组郑某老屋后的两棵对节白腊树挖出后用农用车运走。次日凌晨4时许,范某等人行至孙桥镇三合村附近时,被孙桥派出所民警拦截,范某等人跳车逃跑。随后,警方顺藤摸瓜,破获此案。2013年10月21日,谢某向京山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财物,盗窃作案6起,盗窃财物价值20.3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谢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在第1、2、3、4、6起盗窃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能退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